为切实加强企业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,维护企业稳定、健康可持续发展,现与公司下属各部门负责人、公司员工签订“平安企业”创建工作责任书。
1、 全体员工明确公司创建平安企业的具体要求、工作重点,努力提高创建的自觉性,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,努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公司综合治理、安全经营管理的水平。
2、 各部门负责人、各岗位职工对照公司各部门综合治理、安全管理或各岗位安全职责的要求,定期、不定期排查、自查、检查各种影响安全的隐患,整改率达100%。
3、 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妥善解决劳资、福利、待遇等矛盾,保护职工合法权益,切实维护职工利益,全年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集访事件。
4、 及时发现和处理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、存在的问题以及员工之间的纠纷,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内部,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。
5、 全年公司各部门、经营各环节确保无违规违章行为,确保无被执法部门查处。
6、 全年公司车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。
7、 全年确保公司经营场所、仓库、网点备用库不发生火灾、爆炸事故。
8、 全年确保不发生中毒、工伤等各类事故,劳动卫生合格率100%,全年无失窃案件。
9、 加强学习和自我教育(宪法、危险化学品、易制毒品和食用化工商品经营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、职业道德、反腐倡廉等)公司全体员工遵纪守法、精神文明。公司各级领导、各岗位不发生渎职犯罪和经济职务犯罪。
10、 对因工作失责酿成各类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,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制。
11、 外籍务工人员、流动人口管理“三集中”率达50%以上。
12、 员工采购、销售行为严格遵守公司进、销、结算管理制度,不得泄露公司经济信息、中介公司义务、损害公司利益,同时不得对外进行投资等担保。
13、 配合和接受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指导,积极参与企业周边治安乱点的整治工作。
镇江华中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部门负责人:
法人代表:周林 职工:
2007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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